他费尽心机研究领导笔迹,在长达6年的时间内先后198次摹仿领导签字,骗走了公司80多万元巨款。 前不久,湖北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市金轮子车桥有限公司49岁的内退职工王守平犯诈骗罪获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 那么,王守平究竟是如何“签”走这80万元巨款的呢?
所学专长竟成犯罪特技 1982年1月,王守平当上了湖北竹溪县司法局的普法宣传干部。普法工作经常要出展板,加上他热爱书画,为了使工作出色,他专门进行了书法、绘画自学。 3年后,他调入该县检察院,从事技术侦查工作。随后,王守平又自学了技术侦查中常用的文字检验知识。在1985年7月至1993年11月,在8年检察工作中,他通过笔迹鉴定、文字甄别等文检侦查工作,曾将许许多多的犯罪嫌疑人送上了法庭。几乎无论什么样的字迹、无论多么相象的摹仿笔迹,他都能识别出来。 后来,他调到十堰市金轮子车桥有限公司(当时称为十堰市车桥厂)担任厂法律顾问。 王守平摹仿领导签字报销,起源于一次偶然机会。1997年的一天,一位同事看见王守平正在练字,赞扬他的字颇像王厂长的字。王守平把有王厂长签字的文件找出来对照一看,觉得还真有点神似。 由于他平时要为厂里打官司,按照规定,要经常报销费用。“办公室同事常说我写字很像王厂长写的,王厂长对职工的业务开支限制又这么紧,不如自己摹仿领导签字报销算了,这样不就可以解决超费用问题了吗?省得还要跟厂长解释半天!” 于是,王守平开始到处搜寻王厂长签过字的文件报告、批示,带回家苦练。一星期后,对比厂长的签字和他的摹仿签字,他自己都分不清了。王守平找出购买物品、请客吃饭等没有核销的票据。当他签字时才发现,还需要有分管副厂长、财务科长的签字。王守平索性一并“代劳”。他从借款条、购置设备报告等文件中,搜出不少财务科长的“墨宝”,经过再次“勤学苦练”,副厂长和财务科长的笔迹,他也学得惟妙惟肖了。 摹仿领导笔迹冒名报销 1997年1月14日,第一份核销单据顺利出笼了。他径直将单据拿到厂出纳处,出纳查看了一下各领导签署的意见,便予以了报销。王守平也就“理所当然”地拿走了2533.4元报销款。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渐渐地,他摹仿领导签字报销竟上了瘾!王守平将购买生活用品的发票,全部拿回家积攒着,等到集到一定数额后就签字报销。 由于有些发票需要不同的厂领导签批,王守平便随时收集各位领导笔迹以临摹学习。党委书记、副厂长等领导的字被他一手练就,即使其间换了一位财务科长,他也很快就掌握了新科长的签批书写。 因为钱来得太容易,王守平已经无法收住自己贪婪的欲望了。他除了给家里买真皮沙发、电脑、DVD、数码摄像机、手机等一批高档物品外,还一次性拿出13万元投入股市,可结果全部被套牢,打了水漂。 纸包不住火终究露了馅 时间很快就到了2003年7月18日。 这天,金轮子车桥有限公司一位副董事长来到财务科问近期财务情况。财务科长突然想起,一个月前,当时已经内退的人员王守平来报销差旅费一事,便随口向他作了汇报。这引起了副董事长的怀疑,公司怎么会派一个内退职工出差? 他当即追问起来,科长便将王守平于7月9日报销的一张单据从账簿中抽出来。单据上共核销了1612元。副董事长看那上面有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签字,就找到他们核实。 大惑不解的党委书记的董事长一起到财务科看账目,确认签名被摹仿。当天晚上一直到次日深夜,公司组织专人查阅了王守平进厂以来所填报的全部财务单据,初步统计竟有198笔冒名报销款,数额高达数十万元。厂方立即报了警。 内部管理漏洞敲响警钟 那么,王守平为什么摹仿领导签字报销长达6年之后才被发现? 法律界人士介绍说,此案虽是个案,但在许多单位的财务管理报销制度中,却有广泛的共性。 许多单位现有的公款消费报账程序是:首先由报账人在报账单或发票上签名并说明用途,再由证明人签名,最后由领导签上“同意报销”,如此报账人就可以拿到现金。 这些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实行“领导一支笔”制度。只要分管财务的各领导大笔一挥,签上“同意”,会计或出纳一般不会拿着票据跑到领导那里询问是不是领导亲笔写的,这就给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希望此案能给这些单位敲响警钟。(朱江 冯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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